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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個案探討:南山人壽辦理「境界成就計畫專案」所發生之內部控制及監督管理等方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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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11月15日,新聞媒體大幅報導我國金融史上有史以來,單一理財專員涉嫌盜領或挪用客戶資金最大的金額的新聞。該事件係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簡稱台新銀行)中和分行高階資深的理財專員周勵宏先生,涉嫌盜領其理財客戶的資金高達新台幣3億元。 由於盜領金額數目極高,自然引起金融業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的高度重視與嚴重關切。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表示對此行為「深惡痛絕」,並強調未來裁罰除了會加重罰款以外, 不排除相關高層將受到連坐法的處罰,案關銀行也將無法參加公司治理評鑑。 最後,金管會於2021年7月22日,依銀行法及保險法等相關法規,對台新銀行祭出高達新臺幣3,000萬元的罰鍰及糾正,「並命令該行停止個人金融事業總處副執行長林〇〇執行職務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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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明先生在2001年6月1日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壽險新台幣120萬元並附加傷害保險200萬元,年繳保費約27,000元。劉先生的工作係在工地負責搬運物品,雖然經濟狀況不甚理想,但因為從事搬運工作是勞力且工地是個危險的場所,隨時都可能發生意外,如果發生意外,保險公司所理賠的保險金,可以作為年邁雙親的老本,讓雙親可以度過餘生,因此咬著牙,說什麼也要繳出保險費,不要讓保險契約失效。後來在2014年11月12日,劉先生在工地搬運重物時,因為一時失足踩空,跌倒導致胸部撞到工業用電扇馬達而死亡。承保的保險公司三商美邦人壽,認定劉志明先生的死亡,有可能與心臟疾病有關,而不願意理賠劉先生所買的意外險的保險金。後來家屬將案件訴諸法院,控告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院最後判決該公司必須應依照個人傷害保險契約,理賠200萬元的保險金。此事件後來被蘋果日報,形塑為「孝子理賠案」,輿論一面倒地譴責保險公司不理賠的作法。